骆笛住在四楼,他摁了电梯便站在一边等着,对着铮亮的电梯门整理了下头发,嘴里还轻声哼着歌。
看着电梯门上的人影,骆笛客观地评价:哟,这小伙儿挺帅的嘛。
他这么想着,便觉得有些高兴,冲着自己灿烂一笑,眉眼弯弯,咧出一口白牙。
“叮!”
电梯门突然开了,聂轩景一脸错愕地望着他。
骆笛还没来得急收回脸上那灿烂得过分、略带几分傻气的笑容,聂轩景顿住了往电梯外迈动的步子,两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,心里诸多慌乱的情绪还未来得及滋长到眼底,月牙眼对上桃花眼,都愣怔地望着对方。
“聂、聂先生?”骆笛先反应过来,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耳根有些发烫,打了声招呼,慌忙地退后了好几步。
他刚刚是不是有些丢人?骆笛有些懊恼地想。
他抬眼望向聂轩景,只见对方也正望着自己,嘴唇抿得很紧,眼神有些晦暗不明。
骆笛不由得想,他还记得自己么?
“聂先生,你还记得我吗?我叫骆笛,前几天去参加《逢魔》试镜的。”他这么想着,便也这么问了出来,末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带着点羞涩地笑,“上次忘了说,我……我很喜欢你……”
他微微垂了头,还是个生涩腼腆的大男孩模样。聂轩景默然望着他,听着他那样直白又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心情,脸上神情竟似有些恍惚。
“是你啊,我记得你。”聂轩景的声音响起,溪涧清泉般好听,“你……住在这里?”
“真的吗?你还记得我?!”骆笛猛地盯着他,眉梢眼角都是喜意,语调里满是不敢置信,一时间开心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,却还记得回答他的问题,“我是住在这里,昨天刚搬过来……聂先生也住这里吗?”
问出最后一句时,眼里带了些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期待。
聂轩景的粉丝很多,其中不少比骆笛要狂热百倍,那种疯狂迷恋类似吸食了鸦|片,但眼前这个大男孩欣喜却不疯狂、激动却不冲动的表现,却让他不由得柔软了眼神,他是发自内心地因为他而觉得快乐,那点快乐来得太简单,像是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。
“如果你是住这里的话……”聂轩景伸手指了指骆笛家的门,微微勾起嘴角,一双眼笑如桃花,又指了指另一扇门,“那我们就是邻居了,我住在你对面。”
骆笛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,又扭头看了看身后自己家门,像是在衡量两扇门之间的距离,像是在确认两扇门的确处在同一次元。
聂轩景看着他的呆样,忍不出轻笑出声,见骆笛望过来,他不知想到了什么,那昙花一现的笑意又倏然消失在唇边,留下一点点苦涩的弧度。
聂轩景拿出钥匙,走到自家门前把门打开,亲自向骆笛证明了他们的确是邻居这个事实。
“等等!”骆笛见他推开门,以为他要马上进去,连忙叫住他,“请稍等一下,一下下就好!”
说完竟也飞快地掏出钥匙,转身开门进屋了。聂轩景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,便跟着走到他门口,看他到底想做什么。
屋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翻箱倒柜的声音,很快,骆笛抱着只瓷白的花瓶跑了出来,手里还拿了只马克笔。
他把笔递给聂轩景,两只手端正地把花瓶捧到胸口,两只眼睛亮亮的,郑重地请求道:“请给我签个名吧!”
聂轩景:“……”
沉默了几秒,聂轩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,“你是让我签在花瓶上?”
骆笛也反应过来,捧只花瓶让偶像签名什么的,好像是不太常见的样子,但他觉得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有道理的,于是也顾不上尴尬,一本正经地解释着——
“本来我是想拿个笔记本或者你的电影的光盘什么的,但是那些东西我要是经常拿出来看的话,会不小心弄坏或者弄脏,时间久了,字迹可能还会褪色;我还想过杯子或者茶几什么的,但是这些东西使用频率太高了,我觉得显得不够尊重;最后看到这个花瓶,就觉得很合适,我把它摆在桌上,不会动它,但随时都可以看到,用马克笔写一般也不容易褪色。”
聂轩景听完骆笛的理由,觉得说得好有道理,他竟无言以对。
被“撩”
“可是,签在花瓶上也不保险啊,要是花瓶不小心碎了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。不如这样吧——”
聂轩景拖长了调子,语气里难得有些调侃的意味:“我签在你家墙上,这样你又随时都能看见,又不会弄脏弄坏,怎么样?”
“不太好,”骆笛却没听出他的调侃之意,认真地想了想,摇了摇头,“我要是搬家的话怎么办呢?我又不能把墙敲下来一块儿挪走。”
“你……”聂轩景被他弄得有些想笑,一个笑容还没成形又被鼻腔里涌起的一股酸涩压了下去,眼底泛了潮,湿润润的。
“不过……也行。”骆笛却又认真思考了一下,侧开了身子,郑重地做了决定,“那就签吧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