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职业乞丐的标准技能了,只要唱出来,大家就会认同你的身份。
唱完之后,云中鹤献上了一匹布,道:“帮主,路经宝地,行个方便。”
“师兄这是要去哪里啊?”这个丐帮帮主问道。
云中鹤道:“日子过不下去,要去野人那里讨个媳妇。”
这话一出,众多乞丐哄然大笑,取笑云中鹤没有出息。
这样的乞丐有很多,在大夏帝国被人瞧不起,根本娶不上媳妇,但是去了北边的野人部落,倒是成为体面人了,能够娶个媳妇。
不过在主流舆论中,这些乞丐宁愿做帝国的乞丐,也不愿意成为野人的员外。
这大概也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吧,东方三大帝国,代表着先进和文明,哪怕是做乞丐也是光荣的,也可以高高在上成为天朝上国的子民。
“那野人女子一辈子不洗澡,那里比茅坑还臭,亏你下得去鸟。”一群乞丐讥笑不已。
“我们天朝上国的男人,怎么可以去娶野人女子呢?”
听到这些乞丐的言语,云中鹤心乱如麻。
很快这种自豪感也要荡然无存了,因为东方文明帝国已经沦陷了,大咸魔国的黑暗已经笼罩整个东方世界了。
那个帮主反而笑道:“人各有志,不必强求,祝师兄一路顺风,顺利娶个野人婆娘,开枝散叶。”
云中鹤躬身道:“多谢师兄。”
然后,他就告辞而出了,这是一个还算讲规矩的帮主。
之前路过一些地方,当地的丐帮就很不要脸了,献上买路钱后,想要脱身,还要完成任务。
这种任务要么是偷窃,要么是杀人,总之没有一件好事。
就这样,云中鹤离开了黑水城,离开了大夏帝国最边缘的一座城池。
离开了最后一座文明之城。
城头上,黑水城的丐帮帮主望着云中鹤的身影,眼圈已经红了,抹着眼泪。
日你大爷啊,云中鹤。
我的易容就这么成功吗?!
当年在大周帝国,你没有把我认出来,现在你还没有把我认出来,真是狗日的啊。
没错,这个丐帮之主就是燕蹁跹。
他见到云中鹤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,哪怕云中鹤已经面目全非,完全改头换面了。
但……云中鹤依旧没有把他认出来。
所以,他的内心又激动,又欣喜,又无奈。
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,小时候和别的孩子玩捉迷藏,他藏得太好,别人找不到,直接就把他给忘记了。
难道我燕蹁跹,就真的是一只老鼠,一只蟑螂,躲在臭水沟就没有半点异样吗?
但燕蹁跹终究是欢喜的。
云中鹤还活着,这就好,这就好。
他不知道云中鹤发生了什么事情,为何要扮作乞丐离开大夏帝国,前往野人区域。
他也有过一股冲动,跟着云中鹤一起去。
但很快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,他已经没有目标和方向了。
这样做乞丐挺好的,得过且过,逍遥快活,或许他天生就应该做乞丐,就不该去什么黑冰台做密探,就不该遇到井中月,就不该遇到……周离。
人一旦有了感情,就会痛苦。
看着云中鹤消失的背影,燕蹁跹唱道:
看看兄弟不是亲,三窝两块说不均。
同胞也要分彼此,争多争少要理论。
有酒只和旁人吃,自家骨肉作仇人。
唱上一曲乞丐词,就算是为云中鹤送行了。
他燕蹁跹又要重新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了。
这黑水城极好,常年都是冷的,也没有什么春夏秋冬,会让人忘记了时光。
一躺下去,就是浑浑噩噩,不分昼夜,
而且作为帮主,也不需要自己乞讨,有吃有喝,妙哉妙哉。
神仙都不换啊,哈哈哈哈!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云中鹤一路向北,先进入了野人深山。
遇到了一头巨狼。
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,果然有奇效。
他和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,哪怕是恶狼,也不会伤害他。
这条恶狼在身边,这里的原始部落野人也就不会伤害他了。
因为,只有一种人能够驯化野兽,那就是野人部落的萨满。
而萨满在野人部落的地位是相当高的。
所以经过几个野人部落,云中鹤非但没有被伤害,反而被奉为上宾。
那些部落首领奉上了酒肉,好不快活。
甚至有些部落的女人,还自荐枕席。
不过……真的有些下不了嘴啊,因为常年不洗澡的,实在是臭烘烘。
这条巨狼陪着云中鹤走了三百里,然后它就离开了,因为这是它的最大活动范围,离开了这里,就等于离开了它熟悉的地盘了。
接下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