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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49)(2 / 3)

家二公子,才学相貌又是一等一,从小众星捧月,属于哪个山头都想拉拢过来做镇山之宝的角色。但他在交友上一向奉行的是雨露均沾,跟所有人都关系不错,但哪个圈子都不会加入,因为实在不太瞧得上这班公子哥。

所以,他算是自己一个山头,而自己这座山上唯一的同伴,也就是从小死皮赖脸黏着他的龙嘉林。

当年的龙嘉林,虽是世家公子,但家中没落,有爹没娘,爹又常年在外。家中佣人照顾不周,人瘦得如麻杆一样,脑袋上出自老奶妈之手的小分头,狗啃似的不堪入目。人傻性格怂,年年考倒数,别人朝他说一句重话,就吓得如鹌鹑,非得躲在沈玉桐身后才行。

也不怪别人瞧不上他,得幸好有沈玉桐护着他,才没让他彻底变成一条任人欺负的可怜虫。当年这些少爷们,对于沈玉桐跟这么个上不得台面的怂包交好,很是不解。

但现在算是彻底对沈二公子当年的高瞻远瞩拜服得五体投地。

若是能预料到龙家日后能东山再起到这个地步,就算龙嘉林是个真傻子,那也得供起来。

龙嘉林举起酒杯,与几个人碰了碰,扬扬下巴道:当初你们几个小子怎么对我的,我可没忘记。不过看在你们跟二公子关系不错的份上,我大人不记小人过,只要你们以后识相点,小时候那点事,我不会跟你们计较。

顾南鹏笑说:小时候不懂事,多谢龙少爷大人大量。说着豪气地拍拍胸口,以后龙少爷在上海滩有什么需要,只要我们能办到的,就是一句话的事。

龙嘉林伸手揽着沈玉桐,朗声笑道:小凤,看到没?世人除了你都是势利眼,失势时踩你,得势时捧你。只有你,真心实意对我。

他说这话,全然不顾其他人的脸面,而且笑得那么爽快,明晃晃就是在故意打这些人的脸。

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看着他,一面觉得长大了,越来越像他那狠厉的笑面虎爹,一面又觉得他其实还是从前那个不懂事的孩子,只是从一个可怜虫变成了恶童。

沈玉桐对龙嘉林的感情是复杂的,他们有着一同长大的情分,即使明白他不再是从前的小龙,也很难真的反感他,因为知道他对自己的真心实意。只是相处起来,总还是有些不舒服。

他的心思有点混乱,也不知是不是有了点醉意,明明旁人正在热闹地说话,他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,一双眼睛飘向窗外。

他想自己是真的有点醉了,不然为何看到对街窗帘内一道模糊不清身影,都觉得是孟连生。

不由得暗笑自己真的太爱这家伙。

在这浮华的世界里,也许孟连生是留给自己最后的纯真赤诚。

龙嘉林还在他耳边聒噪:不过话说回来,我觉得小凤你没小时候那样关心我了。当然,这也不怪你,毕竟我们分开这么多年。现在我回了上海,以后常常在一起,把这些年的时光都补起来。

他话音刚落,忽然砰的一声枪响,紧接着街道上像炸锅一般,尖叫逃窜声不绝于耳。

屋内的几人惊得马上趴去窗边看情况。

沈玉桐一个人坐在原处未动,但脑子骤然清醒,甚至因为这清醒惊出了一身冷汗因为他很清楚地看到,那两颗子弹是对街窗帘后那道身影射出。

不知屋内谁叫了一声:好像是王存志王老板遇刺了。

哎,现在上海滩真是越来越乱了,三天两头就有暗杀行刺。尤其是这些做烟土生意的,斗得你死活我,幸好我们家不沾烟土,少赚点钱总比丢了命好。

沈玉桐蓦地起身,也不管其他人,跌跌撞撞往外跑。

小凤!你干吗呢?龙嘉林在后面叫道。

沈玉桐置若罔闻,一路爬下楼冲到街边。浑身是血的王存志,正被两个手下抬上车,地上留下一滩血迹。吓坏的路人,这会儿正小心翼翼围在路边看热闹。

沈玉桐站在人群中左顾右盼,越过重重人影,看到远处街边,一道熟悉的身影,上了一辆黄包车,很快消失在街头。

如果刚刚窗户口的那道暗影,他无法确切分辨,但余晖下坐在黄包车上的背影,他不会认错。

跟龙嘉林和几个同窗道别后,沈玉桐直接去了孟连生的小楼。

孟连生不在家,这栋小楼又没有住家的佣人,他一个进了屋内,为自己煮了一壶茶水,去看了会儿露台的花和星星,又去书房用留声机听了几首西洋曲子。

然而每桩事都干得心不在焉,脑子里都是孟连生。一会儿是傍晚拿到开枪的身影,一会儿这些年他在自己脑中点点滴滴。

掐指一算,从最初那个帮他抢回钱夹的穷苦少年,到现在赫赫有名的孟老板。已经过去快五年。

五年,足够一个人脱胎换骨,想想龙嘉林从以前的小龙变成现在龙少爷,甚至还没用到五年。

然而他一遍一遍在脑子里对比现在和初始时的孟连生,除了个子高一点面容成熟一点,无论是温良恭谦的言谈举止,还是那双干净无暇的眼睛,始终没有任何变化。

其实按常理来说,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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